近日,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莲花中心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因宅基地相邻排水引发的邻里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主动深入施工现场全程监督履行,彻底化解了双方积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原告杨某与被告翠某系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笔山村邻里,双方宅基地相邻处有一条排水沟,是两家日常生产生活排水的核心通道。2025年12月12日,被告翠某在修建房屋地基过程中,将部分地基修建在排水沟内,并用石料将水沟填堵,直接导致原告家排水受阻,雨季积水问题尤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其正常居住生活。双方就排水事宜多次自行沟通协商未果,邻里矛盾持续激化,原告杨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翠某排除妨害,恢复排水沟正常排水功能。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周洋武经研判认为,该案虽标的不大、案情不复杂,但事关邻里和睦与乡村基层治理稳定。相邻权纠纷素有“审理易、化解难”的特点,若简单就案办案、一判了之,不仅难以从根源上解开双方的“心结”,还可能进一步加剧邻里对立情绪,甚至引发次生纠纷。为此,承办法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力争从根源上实质性化解矛盾。

为全面摸清案件实情、找准争议症结,周洋武先后多次前往笔山村涉案现场实地勘查,精准厘清排水沟的历史走向、使用现状及权属边界,全面固定相关案件证据。在此基础上,采取“背对背”释法明理、“面对面”协商沟通的方式,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厘清双方的法定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结合“六尺巷”经典典故与邻里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逐步消解对立情绪,找到双方诉求的“最大公约数”。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与心理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翠某自愿拆除部分已修建的地基,预留25厘米宽度的标准化排水通道,保障原告杨某正常排水需求,该排水沟由双方共同管理、共同使用。
协议达成后,为确保调解内容不折不扣落地履行,防止双方因施工范围、标准等细节问题再生争议,承办法官带领干警专程前往施工现场全程监督指导施工。施工过程中,法院干警对地基拆除范围、排水通道宽度、沟渠疏通标准等进行现场核验、精准把控,确保施工完全符合协议约定。最终,在法院干警的现场见证与指导下,双方顺利完成全部施工,堵塞已久的排水沟恢复畅通,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作为基层司法服务前沿阵地,莲花中心人民法庭立足辖区实际,深耕基层治理一线。近年来,创新打造“月柿法庭”特色解纷品牌,设立“月柿调解室”,构建“人民法庭+联合调解”工作模式,联动司法所、村委会、柿子产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形成多元解纷合力。他们把庭审现场、调解平台搬到田间地头、村民家中,实地勘查、现场核验、全程督履,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该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工作部署,切实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与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周志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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