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就一起偏远乡村未成年抢夺案展开不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检察官全面介绍了犯罪事实、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情况,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并达成一致意见拟对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连抢夺7家超市烟酒、食品,构成抢夺罪。经走访了解到,他们都来自吉林省四平市某偏远村镇,家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家中长辈年迈,经济来源极其不稳定,家庭较为贫困,孩子不愿找家里要零用钱,才想到抢夺超市烟酒、食品。案发后孩子们知道了犯罪的性质和面临的刑罚处罚,都后悔不已,家长们也因为没有做到有效监护、疏于引导而悔恨万分。
听证会后,未检检察官对到场未成年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向他们讲述了抢夺罪的法律后果,并向到场的法定代理人下发了督促监护令。
“你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父母辛苦种地也是希望你们能够成才,生活的更好,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是对父母最好的报答。”检察官开展现场教育。
“希望叔叔阿姨能给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一时糊涂,今后保证不会再犯。原本是想来这边找点活干,减轻家里负担,因为年龄太小一直也没找到,身上的钱也花完了,我们是为了填饱肚子,才触碰了法律。”孩子们真诚悔过。
龙潭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调研发现,偏远落后乡村既存在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的问题,又存在着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薄弱的问题,我们将通过开展跟踪帮教、督促监护、心理疏导等措施,帮助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同时,着力开展亲职教育,让家长履行好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帮助和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法治观。共同守护偏远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
[编辑: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