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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巡回法庭开到村民“家门口”
2021年11月01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秋文

  不久前,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大屯村养殖户周某,在村附近的老龙腰子山北沟放羊,羊群吃草过程中进入了一片开荒地。周某发现地面上有不少玉米粒,一些羊已经将玉米粒吃到嘴里。

  

  周某感觉情况不妙,立即将羊赶回自家羊圈。经询问得知,这片地是同村王某的开荒地,为了治理经常祸害庄稼的老鼠,王某将拌有老鼠药的玉米粒作为毒饵投进了地里。而放羊时周某并未发现地头设有任何“已投放鼠药”的警示。

  

  得知情况后,周某立即购买相关药品,经过紧急救治,羊群中仍有九只死亡。周某称,其中五只大羊均孕有羊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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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周某报警,警察到现场展开调查。周某提出让王某赔偿3万元,王某对此解决方案不认可,双方未达成协议,最终诉至龙潭法院乌拉街法庭。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距离法庭较远的实际情况,乌拉街法庭采用了巡回审判的方式来审理案件,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大屯村小学的博物馆内,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坐在“热炕头”展开了庭审活动。

  

  在主审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和答辩后,围绕争议焦点开展庭审,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解读法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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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庭审还同步网络直播,邀请北华大学法学院讲师范春雪、龙潭区人大代表曲志刚作为嘉宾,为广大网友“以案说法”,同步解读案情,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责任编辑:徐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