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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为困难家庭送去“及时雨”
2025年09月02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周鑫 章琪

    “谢谢你们这么热的天赶过来给我们送救助金,辛苦了!”救助申请人肖大爷对检察干警热情地说道。近日,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先后来到杉木、濯港、蔡山等乡镇,集中对12名因案致贫的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为困难家庭送去“及时雨”。

  

  肖大爷的儿子肖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事故发生后肖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肇事者沈某因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来源,导致诉讼赔偿难以落实。年过六旬的肖大爷,因患慢性病常年住院,平时以务农维持生活,儿子去世后,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心理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让肖大爷不堪重负。

  

  在办案过程中,黄梅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发现肖大爷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将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收到案件线索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多次组织干警深入肖大爷家中及所在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案件损失等细节,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收集完善材料,为救助金的审批奠定了坚实基础。经严格审查,最终成功为肖大爷申请了一笔司法救助金。

  

  每到一户救助申请人家中,检察官均按照办案程序认真核对救助申请人身份信息,现场宣读《司法救助决定书》,并耐心叮嘱申请人要充分用好国家司法救助金,努力奋斗改变生活困境。“案发后,家里的生活异常艰难,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对我来说就是雪中送炭,我一定会努力工作,重新面对生活。”一名刑事被害人家属黄某在现场如是说。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残疾人、困难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帮扶力度,共为21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元,有效缓解了案件受害人的家庭困境。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不断加强和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真正为因案致贫、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让国家司法救助发挥最大成效。

  

  【编辑:周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