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乡村> 详情
亲朋好友齐“跑分” 东窗事发全落网
2025年09月05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李淼 李理

       明知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充当中间人,收购银行卡,雇请操作手操作“跑分”,最终该团伙全员获刑。6月17日,经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邓某、王某等5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至八千元。

  

  2024年2月,邓某在其侄子薛某处听说有一个“捞偏门”的工作,通过电子银行操作银行卡帮他人转账,就可以获取一定的“手续费”。邓某听后十分心动,当即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薛某并跟着学习如何操作。在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邓某并未就此收手,反而直接与薛某的上线取得联系并对接相关“业务”。2024年6月28日至8月8日,邓某在宜昌市夷陵区电竞酒店开了电竞房间,雇请好友蔡某某、王某2名操作手,操作其在好友吕某、万某某处收购的8张银行卡和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进行“跑分”。其中,蔡某某上白班,王某上夜班,邓某以每天200元和350元的工资为其结算基本工资。

  

  2024年8月,公安机关获悉邓某邀约王某等人为卡商,在宜昌市夷陵区、枝江市等地大量收购银行卡或开设新户,具有重大作案嫌疑。26日下午,公安机关在电竞酒店将邓、王二人抓获,其余3名涉案人员也相继落网。

  

  “我就是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只要运气好应该不会被抓,我现在很后悔,不会再搞这个事了。”落网后,邓某悔不当初。经查,2024年3月至8月,邓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在宜昌市夷陵区、枝江市等地提供自己并收购亲友的银行卡操作“跑分”,支付结算金额共计1280.7万余元,获利共计5万余元。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案于2025年2月20日移送至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9日,夷陵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邓某、王某等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周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