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上午,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标准、破解工作难题,推动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召开“每案必检”讲评会。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剑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桂少峰出席会议,刑事检察和案件管理部门检察官及部门内勤参会。
会上,案件管理部门领学了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实际案例解读“每案必检”的范围、标准与责任划分,为参会人员筑牢制度认知基础。随后,各部门依次汇报工作进展:案件管理部门介绍前期“每案必检”推进情况与检查评查辅助系统数据,明确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同时通报全院前期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重点指出典型问题,公布整改成效与后续跟踪措施;刑事检察部门分享部门“专人负责机制”“业务工作衔接”等实践经验,直面时间冲突、标准理解偏差等问题。
在检察官交流环节,参会人员围绕工作痛点畅所欲言,既反馈“工作量增加”“系统误判”等实际困难,也提出流程优化、标准细化的建议,为工作改进提供了鲜活思路。何剑文对前期“每案必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既肯定阶段性成绩,也深刻剖析问题,提出针对性要求。
据了解,2025年1-8月,黄梅县检察院通过“部门自查+案管抽查”双重监督,累计自查涉市场主体案件65件、抽查10件,覆盖7类案件,评查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部门协同意识持续增强。通过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进行程序性自查1680件,实体自查52件,正确率均达95%以上。
检查、评查也暴露了应用系统操作不规范、文书制作粗糙、重点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此,会议明确整改方向:要强化思想认识,树立“质量第一”理念,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细节”的错误观念,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结果与过程并重”的意识;要狠抓问题整改,建立“全流程闭环”机制,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跟踪问效”的闭环;要细化工作流程,破解“每案必检”堵点难点。优化“专人负责机制”,制定相关案件质量检查标准指引,让评查标准“看得见、摸得着”。
此次讲评会既是工作复盘会,也是攻坚动员会。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推进“每案必检”工作,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编辑:周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