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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鬼”三顾盗厂,“建议”贴心补防
2021年12月24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

  “厂区里的监控确实存在很多盲区啊,加之日常管理上的一些漏洞,这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你们所指出的问题精准,建议所采取措施得力,也帮我们找到了触及事件的本源,今后我们将按照检察建议的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增加监控设备,实现监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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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4日下午,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中发现企业管理漏洞的问题,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及时深入企业走访了解相关情况,针对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上门送达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曾是该公司的职工,在职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熟悉掌握了存放在库房的锌丝等原材料。2021年1月在与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张某某利用该企业的管理漏洞和企业有价值物品存放地点,接二连三顺利入库行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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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发现被盗报案,在侦查阶段张某某仅供认被监控捕捉到的盗窃行为属自己所为。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案件承办人自行补充侦查,先后向从张某某处收购赃物的人与企业现场负责人取证,在铁的事实面前张某某承认其分3次从企业库房内盗窃锌丝32卷、焊把线70公斤等生产资料,运至厂区院墙边后丢到墙外,藏匿于墙外的草丛中,随后运走销赃给废旧收购站。经鉴定,被盗锌丝及焊把线共计价值人民币18435 元。面对证据,张某某最终认罪认罚。日前,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走访企业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发现该公司对厂房疏忽管理,库房门禁管理松懈,人员进出管理不严,监控存在很多盲区,各类生产材料随意堆放,对于出入库的生产资料也未及时登记入库,更没有建立日常盘存查验制度,各项管理制度方面均存在巨大漏洞,导致该案中张某某多次盗取生产资料而未被及时发现。

  

  “公司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日常执行过程中确实会存在松散现象,尤其是熟面孔,确实存在管理疏忽的情况。”该企业部门负责人向检察官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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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有效地减少和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再次发生,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承办人在前期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就其中暴露出来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问题进行梳理后,从“提高管理水平、落实管理责任、提高防范意识”等方面入手提出4条合理化的检察建议。该企业部门负责人当场签收了检察建议书,对检察机关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弥补漏洞、消除隐患所做的努力表达了诚挚的谢意,并表示将认真听取建议内容,及时落实反馈,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检察官定期与该企业对接,跟踪落实情况。12月21日下午,案件承办人应邀到该企业回访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收到了企业的书面整改回复,推动该企业优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项,检察建议内容均得到涉案企业的高度重视和认可。通过实地走访查看,他们已经将“文字”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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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检察建议书,打通了检察建议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今后的工作中,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托检察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更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护航点军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李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