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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隼坠巢陷险境 警民联动护生灵
2026年05月26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温馨 陈林林

    “有一只小鸟从鸟巢掉下来了,飞不起来,大鸟一直在旁边盘旋,看着十分危急!”近日,吉林白山边境管理支队临城边境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赵先生求助,称野外有一只幼鸟意外坠巢、无法飞行,亟需救助。接警后,民警快速赶赴现场、科学规范处置、依规移交专业部门,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游隼雏鸟。

  

  民警抵达现场后仔细勘查发现,坠落幼鸟羽翼稚嫩、尚未发育成熟,完全不具备飞行和自主生存能力。鸟巢位于高处,幼鸟意外跌落地面后,亲鸟始终在周边低空盘旋、久久不愿离去,但受地形、高度限制,无法将幼雏带回巢穴。幼鸟长期暴露在野外,极易遭遇天敌侵袭、昼夜温差伤害,生命面临极大危险。

  

  经民警现场初步辨认,坠巢幼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游隼。游隼是典型的陆生猛禽,飞行敏捷、捕猎能力极强,在维系区域生态平衡、调控野生种群数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属于法律重点保护物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

  

  为最大限度避免幼隼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坚持科学救助原则,稳妥做好临时防护安置,第一时间对接临江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详细上报现场环境、幼鸟状态及坠巢情况,等待专业人员到场处置。

  

  林业救护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对幼隼进行全面专业检查鉴定,确认其身体无外伤,系过早坠巢、尚未掌握飞行及野外生存技能,导致无法自行归巢。工作人员现场完善交接登记手续,将雏隼带回专业救护基地,开展人工抚育、科学饲喂及系统性野化训练。待其羽翼丰满、体能恢复,完全具备独立生存和捕猎能力后,将按照规范流程择机放归自然。

  

  救助现场,民警结合此次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向围观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详细讲解猛禽的生态价值,明确说明非法猎捕、伤害、私自驯养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责任,引导辖区群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生态保护理念。同时畅通群众上报求助渠道,切实构建起群众发现、公安处置、专业救治的野生动物保护闭环体系。

  

  此次警民联动救助,处置流程严谨规范、全程科学合规,是临城边境派出所践行生态警务、守护辖区生物多样性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临城边境派出所将持续加大辖区野生动物巡查防控与普法宣传力度,常态化联动林草职能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以扎实有力的基层警务,全力守护辖区绿水青山与边境生态安全。

  

  【编辑:周志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