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治乡村> 详情
向校园霸凌说“不”!
2026年06月11日 来源:农家书屋杂志 | 作者:蔡铮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小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6月11日上午,广西崇左边境管理支队友谊关边境派出所民警走进辖区卡风国门小学,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以“拒绝校园霸凌,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讲座。

  fd00eb913bba62fb62126df094a95b31.jpg

  讲座伊始,民警通过一个互动小游戏迅速拉近了与同学们的距离。针对小学生年龄小、认知能力有限的特点,民警通过展示情景图片以及讲述真实案例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阐述了“什么是校园霸凌”。

  

  “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算不算霸凌?”“在班级里故意孤立同学对不对?”“如果在网上发信息嘲笑别人会有什么后果?”面对民警提出的问题,同学们积极举手发言,现场气氛热烈。民警详细区分了校园霸凌与日常同学间开玩笑的界限,明确指出霸凌行为包括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孤立)以及随着互联网发展出现的网络欺凌四种形式。

  

  在讲解“如何应对校园霸凌”环节,民警重点向同学们传授了“三不三要”口诀:

  

  一是不做沉默的受害者。 民警教导同学们,如果遭遇威胁、推搡或嘲笑,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而隐瞒,要牢记“跑、说、记”三字诀:首先确保自身安全,设法离开现场;其次要勇敢地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最后要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以便事后调查。

  

  二是不做冷酷的旁观者。“看到有同学被欺负,我们不能当看客或者起哄。”民警呼吁同学们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尝试寻求老师帮助或给予受害者支持,拒绝冷漠。

  

  三是不做残忍的施暴者。民警通过列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相关条款,严肃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玩笑须有度,欺凌不可为。校园霸凌不仅会伤害他人,也会让施暴者面临法律的惩戒和心灵的枷锁。

  

  活动最后,民警还针对夏季来临的特点,同步开展了防溺水、防拐骗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卡凤国门小学校长梁凭表示:“这堂预防校园巴林安全教育课非常及时且生动,民警用孩子们听得懂的语言讲透了法律和安全,比单纯的说教效果好得多。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警校联动,完善校园霸凌举报机制,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此次宣讲活动有效提升了在校师生对校园霸凌的认知和防范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友谊关边境派出所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编辑: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