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光伏发电的责任人一直拖欠我们工资,到现在不还,司法所可以解决吗?”3月27日,3名工人来到一六六团司法所调解室请求帮助,调解员连忙邀请3位工人坐下,了解事情经过。
原来,2021年11月,常某某等3人受雒某某雇佣,在一六六团2的连光伏项目工作,原定常某某等3人将个自负责的项目完工后,负责人雒某某将工钱付给3人。但项目完工后,雒某某一直以没钱为由,拖欠3人工资共计28800元整。经当事人多次讨要,雒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
一六六团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指派调解员及时联系了另一方当事人雒某某询问情况,雒某某承认自己拖欠的工资,表示尽快将拖欠的务工费支付。
3月30日,一六六团司法所邀请雒某某与常某某等三人一起进行面对面调解,详细询问了该纠纷产生的原因、经过、解决的困难等问题,向他们宣传《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告知了他们相关政策法规,特别向雒某某重点讲解了拖欠劳动者工资应承担的后果等法律常识。
经过调解员的反复协调沟通、引导双方就事说理,并就该纠纷作出相关法律条文解释,雒某某认识到拖欠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后,提出4月20日前支付常某某等3人拖欠的工资,最终成功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
为了进一步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司法所建议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司法确认。常某某为难的说到:“领导,我们都不是本地人,平时在塔城市打工,我们没有时间再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如果明天还要为这事儿再跑一堂,那我们又少了一天的劳务费”,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得知此情况后,一六六团司法所立即与额敏垦区人民法院联系反映情况,并取得法院工作人员的支持。半小时后,通过“兵团额敏垦区人民法院综治视联在线调解中心”对本起纠纷的调解协议进行在线司法确认。
常某某等3人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紧紧抓着调解员的手道谢:“我们的工钱终于有了着落,太感谢你们了,为了我们的方便,晚饭都没顾上吃”,此时已是深夜十一点。就这样,一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在司法所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案是一六六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为化解民事纠纷提供了有益参考、积累了宝贵经验。本案以调解方式终结并予以司法确认,既为双方节省了大量诉讼和代理成本,又充分保障了调解协议的规范及时履行,实现了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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