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辖区农林混居、矿产资源丰富的特点,通过建设专业团队、联系重点企业、创新服务措施和一体履职“四步法”,全面提升“检察护企”工作质效,有力推动“检察护企”工作走深走实。
第一步,组建一支专业化服务团队。制定《“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17条具体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部门,组建由检察长带队的涉企服务队,实现涉企案件专业化办理。
第二步,联系一批重点服务对象。结合辖区特点,确定桦甸市红石盛元矿业有限公司、桦甸市暖木建筑有限公司、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会、“义务法律顾问”等形式,认真听取企业经营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涉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提供“订单式”服务。
第三步,推出一揽子检察服务措施。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企业寻求法律咨询的渠道,为来访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并将涉知识产权类法律法规和涉税类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方向,主动到相关企业普法宣传10余次。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结合办案实务梳理了企业常见的刑事法律风险点,推出《企业常见形式法律风险防控提示》,聚焦企业开设、日常运营、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十个可能涉及刑事法律风险的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防控建议,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步,发挥一体履职优势。建立“检察+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先后5次牵头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地方政府等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完善综合保护机制。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与市工商联联合走进本地企业,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讲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和政策,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境,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编辑:王正]